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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识问答--知识产权
点击:302次    添加时间:2007/7/7 19:03:42

1.什么是知识产权?

答: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、使用、处分和收益的权利。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,它与房屋、汽车等有形资产一样,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,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。
 

2.知识产权的特征是什么?

答:(1)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
  知识产权的客体既不是物,也不行为,而是智力成果和工商业信誉。它们是知识形态的产品,是非物质财富,属于无形财产。因此,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。
  (2)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
  知识产权必须经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才能产生。智力成果本身不直接产生知识产权,必须经过著作权法、专利法、商标法等专门立法确认之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。
  (3)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
  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,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外,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,否则即视为对他人权利之侵犯。
  (4)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
  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,除参加国际公约或签订双边条约外,只受本国知识产权法的保护,本国也无义务保护外国的知识产权。
  (5)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
  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严格的霎时间限制。有效期届满,其智力成果便进入公有领域,成为全人类共有的财富,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皆可自由地加以无偿使用,且不再发生侵权问题。
 
3.知识产权的内容是什么?

答: (一)专利权
  1、专利权的定义: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、使用、处分的权利。
  2、专利权的主体: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,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,包括自然人和法人。
  3、专利权的客体: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
  4、专利权人的权利:独占实施权、许可实施权、转让权、放弃权、标记权。
  5、专利权人的义务:实施专利的义务、缴纳年费的义务。
  (二)商标权
  1、商标权的定义:商标,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、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。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。
  2、商标权的主体: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。
  3、商标权的客体: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,即注册商标,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。
  4、商标权人的权利:使用权、禁止权、转让权、许可使用权。
  5、商标权人的义务: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、负有缴纳规定的各项费用的义务。
  (三)著作权
  1、著作权的定义:著作权,也称版权,是公民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、艺术、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。
  2、著作权的主体:指著作权所有者,即著作权人。包括作者、继承著作权的人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、国家。
  3、著作权的客体:指受著作权保护的各种作品。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,涉及文学、艺术和科学作品,它是由作者创作并以某种形式固定下来能够复制的智力成果。
  4、著作权的权利:人身权和财产权。人身权包括发表权、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。财产权包括使用权、获得报酬权。

4.知识经济的特征是什么?

答:知识经济是: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、分配和使用基础之上的经济。换言之,知识经济时代是“以知识(智力)资源的占有、配置、生产、分配、使用(消费)为最重要因素的经济时代。或者说,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、信息的生产、分配和使用基础上的经济。
  知识经济的特征:
  (1)资源利用智能化;
  (2)资产投入无形化;
  (3)知识利用产业化;
  (4)高科技产业支柱化;
  (5)经济发展可持续化;
  (6)世界经济全球化;
  (7)企业发展虚拟化;
  (8)人均收入差距扩大化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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